她者/他方

關於「為什麼要拒絕同妻梗」

我覺得這篇有點搞錯重點了。

同妻的處境所以困難,在於這兩重不平等擠壓之下的雙重弱勢:

(1)異性婚姻體制中,對已婚女性的高標準高期待,對其勞動力的長期剝削;

(2)男同性戀者無法走入婚姻,但是他們未出櫃的前提下,依然因為男性身分享有父權紅利;

更根本一點來說,婚姻這個體制,包含對「有伴侶的人」與「沒有伴侶的人」的差別待遇,包含社會賦予「成家」一種道德上的意義,都不免讓婚姻成為鞏固優勢階級的工具。

批判婚姻體制是很麻煩的(對於結婚成家「必然」幸福的想像,確實無孔不入地在社會中存在著),我在這篇小小短文中也無法詳細討論。但是討論同妻問題時,如果不討論異性婚姻體制對所有女性無差別的剝削,只是將「男同志」與「同妻」放在兩個完全二元對立的位置上,那,我還是會覺得滿可惜的。

不是說騙婚無罪。而是這個議題有其複雜度,不應該簡化看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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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引述的文獻數據,隱然把雙性戀男性也納入批判的範疇,這點讓我非常、非常難以忍受。

「雙性戀」和「同時與兩個不同性別的人交往」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啊…………

以後結婚前要先證明自己是100%異性戀;假如同婚合法了,也得證明自己是100%同性戀。恕我直言這樣非黑即白、非直即彎的思維到底把雙性戀置於何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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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說創作這件事。

閱讀/創作是個作者與讀者互動的過程,閱讀時主體是自由的,進入故事的角度也該是多元的,所以我一直難以贊同因為一個題材有違道德,就把這類題材驅逐出境。題材決定論已經被證明是限制很大的批評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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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恕我地圖砲一句吧,二次元BG黨詛咒腐女「希望你以後變成同妻」這種罵人話我也看過很多遍了,希望以後不要再看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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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心,經常吐槽。
#性別 #女性議題

☆對NC-17獵奇文的接受度很高。
☆BG/GB/BL/GL都看。可以安利我任何題材的作品。
☆目前頭像是常盤勇者工作室畫的陳果和唐柔。愛她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