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者/他方

關於「拉踩」

紀錄與自勉用。

很少人能做到喜歡一對cp時對兩邊的愛是完全均等的,反映在創作/閱讀上,就是你本命雖然好,但是我本命永遠更好;或者說我本命特別好、誰都配不上、能跟他在一起是前輩子燒足了香。這種心態本是難以避免的——特別是很多讀者粉上一個角色常常是因為「在他身上我看見了自己」或「他身上有我沒有但是渴望擁有的特質」,把極為私人的情感與期待投注到一個虛構角色身上,所以看到其他人對這個角色做出不同解讀的時候,就好像自己也被否定了一樣。

我並不是要說這種粉角色的方式是錯的,那些我第一眼就愛上的角色多少都有和我相似之處,但是我清楚知道這種喜愛並不理性。

你永遠無法強求任何人跟你愛的方式一樣,你們極有可能信仰同一個神祇,卻堅持以不同的儀式膜拜。

說回作者對cp兩方的愛不夠平均這件事吧,既然偏好存在,那麼這點偏好反映在創作中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。

我想只要是夠聰明的作者就會盡力做到「至少不要偏心到其中一方的本命粉看到會想詛咒作者的程度」,但是,這只是表面的政治正確,不代表作者內心的偏好不存在。你不能規定做不到不偏不倚心如止水的人就不准創作,這是實質地限制言論自由。

如果同人作者公開承認自己更偏愛cp雙方的其中一邊,好像應該戰戰兢兢負荊請罪,如果偏愛A冷落B,好像就應該對自己讀者中的B粉道歉,其實這種負疚感全無必要。與其假裝自己能夠平等對待他們,不如就承認這個事實,在減少誤傷範圍的前提下,只對願意理解自己的讀者負責。放過自己,同時放過別人。

閱讀原作並且再創作,這個行為就像在一道白光面前放一面三稜鏡,折射出各種色彩,而二次創作的讀者也有自己的三稜鏡,但是每個人擺放三稜鏡的角度不一樣,接收到的色光也不一樣,所以,要將完整地收攝七彩的光線並且折返為白光,是很困難的。你甚至無法保證雙方的三稜鏡都是完美的,所以每個人看到的當然都是不同的光。

我反對任何檢討受害者的言論,也反對「避免被別家撕的方式是管好自家人」這個做法。到底憑什麼,只是因為萌同一個cp,一群人就有權管另一群人怎麼寫文怎麼萌?拿「如果你這樣做,整個圈子的風氣就會……」來限制/威脅他者,這是情緒勒索。情緒勒索常見於家庭/伴侶關係中,非常不利於心理健康。何況,我們,只不過是,萌同一個cp而已。

我與所有萌相同cp的同好的關係,不過是稍微熟悉一點點的陌生人。沒有誰有權利對另一個與自己沒有實質關係的人指指點點。

說起來這些那麼在意「同人作者對cp兩邊的愛是不是平等」(而非「原作中兩人實際的關係」與「同人作品裡實際演繹出的關係型態」有何異同)的人……說到底就是,他們太看重「自己對角色的愛」與「自己認可的關係型態」有沒有在同人裡被演繹出來,原作怎麼想、同人作者怎麼想,根本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。

偏愛A的讀者如果在作者寫AB的時候偏愛A,他們不會出於「對待cp雙方必須平等」的正義感為B打抱不平,但是如果作者偏好B,他們就會不爽。說到底這也只是選擇性的正義感。

同人作者——尤其是在超冷門的坑寫超冷門題材的作者——創作的起點通常是取悅自己,能夠順便取悅別人那是雙方的幸運,沒有對上電波那是再正常不過。有多餘的期待、期待對方做到他沒能力沒義務做到的事,這是不切實的,非常容易變成情緒勒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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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心,經常吐槽。
#性別 #女性議題

☆對NC-17獵奇文的接受度很高。
☆BG/GB/BL/GL都看。可以安利我任何題材的作品。
☆目前頭像是常盤勇者工作室畫的陳果和唐柔。愛她們。